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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工作

校友动态

关于成立二级学院校友会的通知

发布者:胡森林  时间:2020-10-22 15:06:31  浏览: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202075

关于成立二级学院校友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加强校友工作的意见》(校〔201969号)的要求,广东海洋大学校友会(以下简称学校校友会)将推进成立二级学院校友会,为同院系、同专业的校友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凝聚校友力量,发挥校友作用,更好的助力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海洋大学。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宗旨

学院校友会是学校校友会的分支机构和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另制定章程,应遵守《广东海洋大学校友总会章程》。学院校友会在学校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工作宗旨,以团结为核心,以感情为纽带,以合作为抓手,以发展为目的,形成学校关心校友,校友心系母校,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促进学校事业和校友共同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制定本学院校友工作年度计划,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并于每年年初和年底分别将计划和总结(含电子文档)报校友总会办公室。

(二)负责收集、整理、更新本学院校友信息资料,逐步建立和完善校友数据库。每年“校庆日”前,将最新的校友数据库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学校校友办。

(三)收集、报送本学院杰出校友信息(如获奖、先进事迹、企业发展信息等),供校友总会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宣传,以大力宣传杰出校友的先进事迹。

(四)采取多种形式与校友建立联系,广泛开展校友联谊活动,每年组织校友返校、“校友有约”等活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活动资料、图片、宣传报道等材料报学校校友办。

(五)充分挖掘校友资源,听取校友对学校、学院建设和发展的建议和意见,积极联系本学院校友捐建或捐赠学院标识、奖助学金等项目;认捐学校建筑、景观或校园设施;与学校、学院开展产学研等各种形式的合作项目。

(六)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友事业发展、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搭建校友互助平台,组织开展切实有效的帮扶活动,促进校友成长、进步和发展。

(七)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学校动态,建立学院校友微信群、qq群,在本学院网页上建立“校友工作”栏目。

(八)认真落实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由校友工作办公室组织的各类校友工作,共同做好校友工作。

三、组织名称

名称命名规则:广东海洋大学+院系名称+校友会

四、机构及其成员

学院校友会的工作机构是学院校友会理事会,理事会构成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理事数量不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理事会可设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等职务。

(一)会长1名,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兼任;

(二)副会长若干名,由学院副职领导以及优秀校友等组成;

(三)秘书长1名,由学院热心校友工作的干部教师或优秀校友担任;

(四)理事若干名,由优秀校友代表、干部教师代表等组成。

五、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20201030日报送二级学院校友会成立方案。方案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主要工作如下:

1.向学校校友办提出成立二级学院校友会的书面申请;

2.提交学院校友会理事会成员推荐名单;

3.拟召开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时间、地点。

(二)2020117日前完成审批。学校校友办在收到二级学院校友会成立申请后,汇总上报学校,由校长办公会审核,校友办负责将审核情况反馈二级学院。

(三)20201130日前召开二级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大会议程应包含以下内容:

1.介绍筹备情况;

2.宣读学校关于XX学院校友会成立的批复;

3.审议并通过校友会理事会成员名单;

4.新当选学院校友会会长讲话;

5.联系相关学院的校领导致辞。

(四)20201220日前提交成立二级校友会相关资料

1.学院校友会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2.学院校友会理事会分工及职责;

3.学院校友会学年度工作计划。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应高度重视,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各项筹备工作,并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步骤完成校友会成立工作。

(二)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学校校友办(湖光校区行政楼210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603460505@qq.com。联系人:莫精华,联系电话:233933313828217201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2.二级学院校友会理事会成员推荐名单

                                   广东海洋大学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