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实习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校教务〔2020〕41号)规定,为提高校外实习质量,合理安排实习带队老师,规范实习经费使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湛江市区以外的校外实习安排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资源,确保实习质量,实习尽量采用多种实习方式。原则上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时间在同一个实习单位一般控制在2周以内,其他时间可以采用校内课程设计、模拟器训练等方式进行。
二、原则上校外实习每批次两个班安排1名实习带队老师。
三、联系实习按正常出差报销差旅费;实习期间带队老师每天补贴300元(包干,含住宿费、伙食补贴、通讯费等,带队实习来回车费可另计),凭合法票据实报实销。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海运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