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特色发展,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教务〔2019〕60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主 任:张懿、贾宝柱
成 员:李荣辉、齐昊、袁剑平、王立军、余培文、尹建川
二、转专业申请流程
(一)申请转出流程
1.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在规定日期前在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向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及相关材料,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过期不再受理;
2. 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对提交申请进行审核,并将拟订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3. 公示期无异议,学院汇总名单提交教务处;
4. 学校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对学院提交名单审核批准,并在学校官网公示;
5. 学校公示期结束发文后,按照规定流程办理转出手续。
(二)申请转入流程
1. 申请转入本学院各专业学生,经原所在学生审核批准后,船舶与海运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在规定日前对转入学生组织面试和笔试考核,根据学生转专业理由、学业成绩、思想道德表现、笔试、面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排序,确定最终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2.公示期无异议,学院汇总名单提交教务处;
3. 学校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对学院提交名单审核批准,并在学校官网公示;
4. 学校公示期结束发文后,按照规定流程办理转入手续。
二、转专业管理办法
(一)申请转出
申请由本学院专业转至其它学院专业学生,需要提交明确书面申请和相关学校要求转专业材料。对于确有专业兴趣或特长,或者因自身原因在现专业无法继续学业的学生,学院转专业委员会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视情况批准转专业申请:
1. 提交转专业申请学生,必须满足《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教务〔2019〕60号)第五条要求;
2. 本学院学生申请转出到其它学院专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入学后已完成的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及选修课程考试或考核无不及格情况;
(2)已完成学期的课程平均绩点高于3.5,且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15%;
(3)轮机工程专业按照轮机(陆上)、轮机(海上)两个方向分别计算排名;
(二)申请转入
1.船舶与海运学院学生申请转至本学院其它专业
(1)提前批录取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学院非提前批录取专业,或本学院非提前批录取专业间互转,需要满足在原专业已完成的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及选修课程考试或考核无不及格情况,且已完成学期的课程平均绩点在原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
(2)非提前批录取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学院提前批录取专业,需要满足在原专业已完成的课程考试或考核没有不及格的情况,同时身体条件需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并提交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员健康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
2.其它学院学生申请转入船舶与海运学院
(1)其它学院学生申请转入船舶与海运学院非提前批录取专业,需要满足在原专业已完成的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及选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核无不及格情况,且已完成学期课程平均绩点在原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
(2)其它学院学生申请转入船舶与海运学院提前批录取专业,需要满足在原专业已完成课程没有不及格情况,同时身体条件需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并提交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员健康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
(3)艺术类、体育类、文科类专业的不予考虑转入。
3.参军入伍的学生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入伍优抚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海大党〔2020〕90号)”执行。
4.所有申请转入船舶与海运学院学生,在保证转入专业现有班级数量不变及单班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入学时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前提下,根据申请学生综合条件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三、本细则解释权归广东海洋大学船舶与海运学院。
广东海洋大学船舶与海运学院
2023年04月25日
附件:船舶与海运学院转专业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 |
4月24日—5月7日 |
学院报送“船舶与海运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遴选实施细则”到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官网发布,同时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好转入条件。 |
2 |
5月8日-5月14日 |
学生通过“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及相关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
3 |
5月15日-5月19日 |
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对拟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页公示3天。 |
4 |
5月22日-6月16日 |
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安排笔试和面试,根据学生转专业理由、学业成绩、思想道德表现、笔试、面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排序,确定最终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6月16日前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转专业审批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
5 |
6月23日前 |
学校审核。学校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各学院对转专业学生的审核意见,并做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结论。 |
6 |
6月30日前 |
学校官网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
7 |
7月8日前 |
学校发文,公示期满后相关学生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