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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军事化管理

广东海洋大学航海类专业学生半军事化管理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

发布者:刘抒睿  时间:2021-09-06 17:15:47  浏览:


广东海洋大学航海类专业学生半军事化管理

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


为做好航海类专业学生半军事化管理评优工作,充分发挥半军事化管理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创先争优,全面提升半军事化管理整体工作水平,依据《广东海洋大学航海类专业学生半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2019〕40号)、《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9〕5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旨在充分发挥半军事化管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航海类专业学生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荣誉感。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运学院航海类专业学生。

第三条 半军事化管理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设有半军事化管理突出贡献奖、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中队、半军事化管理先进区队、半军事化管理优秀寝室(宿舍长)、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个人、半军事化管理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项。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航海类专业学生半军事化管理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在学校半军事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由海运学院半军事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备案。学院成立航海类专业半军事化管理评优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大队领导、航海类专业辅导员以及班主任代表组成。评优小组全面负责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审工作,半军事化管理办公室负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评优名额和奖励指标参照学校学生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海运学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六条 半军事管理突出贡献奖面向对象为:在半军事化管理工作中做出特别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事迹的集体或个人。具备条件的集体或个人须向学院半军事化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初审后提交学院半军事化管理评优工作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备案,报学校审批后给予表彰。

第七条 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中队

(一)半军事化管理

1.中队学生半军事化管理意识强、主动参与中队建设,严格遵守及执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意识强烈,军容风纪严整,军政素质较高。

2.中队制定有半军事化管理检查细则及落实制度,每年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且执行有力,落实有效。

3.中队制度规范严格,严格落实各级会议制度,定期进行生活区安全检查、早操、上课列队、体能训练、值班、晚查寝、请销假等一日生活制度。

4.中队开展日常纪律及内务卫生检查等,实施细则明确,每天定期进行检查及反馈,中队值班日志登记详细、准确、清晰。

5.中队公共卫生、寝室卫生和个人内务整体情况达到半军事化管理标准。

6.中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半军事管理主题教育和文化活动,有浓郁的半军事化管理氛围,活动开展有组织,有记录,有成效。积极参加学院、大队组织各种评比竞赛,成绩优秀。

(二)检查纠察

1.大队检查纠察中,学生半军事化管理违纪率低于15%(违纪率=全年违纪人数/中队学生数*100%);同等情况下优秀率高的中队优先参评(优秀率=通报表扬学生数/中队学生数*100%)。

2.中队建制内各区队、宿舍、学生个人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第八条 半军事化管理先进区队

(一)半军事化管理

1.区队学生半军事化管理意识强,主动参与区队建设,严格遵守及执行学校,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意识强,军容风纪严整,军政素质高。

2.区队日常制度规范严格,每周召开区队会议。区队干部团结合作,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内务卫生检查、早操、自习、上课队列、体能训练等内容执行严格,各种公差勤务、执勤值班、晚查寝、请销假等环节执行有效。

3.具有积极上进、团结协作、勤学尊师、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全班同学学习目标明确,专业扎实,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开拓进取的优良学风,无考试作弊现象,学习平均成绩在本年级同专业中名列前茅且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占全区队(班)总人数的30%及以上;学年内学生考试补考累计人数低于20%。

4.区队内务生、日生活制度军容风纪等达到半军事化管理标准和要求。对学院、大以及中队检查纠察结果响应及时,整改措施迅速有效。

5.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行的科技竞赛、技能训练、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在校风学风建设中成绩显著。参加学院、大队组织各种评比竞赛成绩优秀。

(二)检查纠察

1.大队检查纠察中,学生违纪率低于10%(违纪率=全年违纪人数/区队学生数*100%);同等情况下优秀率高的区队优先参评(优秀率=通报表扬学生数/区队学生数*100%)。

2.区队内宿舍、学生个人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第九条 半军事化管理优秀寝室

宿舍长原则上由区队干部(班委、团干部)或其他学生干部兼任。

1.寝室学生半军事化管理意识强,主动参与集体建设,军容风纪良好,严格遵守及执行半军事化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相应荣誉,学年内获“优秀内务宿舍”“内务标兵”流动红旗10次以上。

2.门窗、玻璃、桌面、地面等清洁干净无灰尘;墙面,床面无乱贴乱涂乱画现象。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内务叠放整齐,空气清新无异味。值班人员认真负责,每日卫生清扫彻底、垃圾倾倒干净。

3.寝室布置严格按照半军事化管理内务标准设置,体现半军事化管理特色和学生应有精神风貌。文明礼貌得体,言行举止端庄,无损大学生良好形象的行为。

4.无违反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5.宿舍内务检查以及学生个人未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第十条 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个人

1.严格遵守及执行半军事化管理各项制度,服从意识强烈,军容风纪严整,军政素质较高。

2.个人内卫生整洁有序,符合半军事化管理标准和要求,生活习惯良好,卫生值班认真负责。

3.一日生活制度落实严格,早操、上课队列、门卫值班、请销假等按部就班,执行有效。

4.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在半军事化管理相关活动中表现优异,学年内获得大队及以上表彰或荣誉3次以上。

5.符合广东海洋大学“三好学生”条件。参评学年内未受到大队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各科目考试无不及格现象。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20%。半军事化管理量化积分排名本中队前10%。

6.半军事化管理主要学生干部不参评此奖项。

7.获“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个人”奖励者,等同学校“三好学生”奖励。

第十一条 半军事化管理优秀学生干部

半军事化管理主要学生干部指:航海类专业大学生自我教育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各年级中队长、副中队长、副指导员、区队长、副区队长以及区队内负责内务、纪律的军体委员。

“半军事化管理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担任半军事化管理主要学生干部职务一学年以上,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半军事化管理相关活动。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以身作则,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强。

3.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带头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率先垂范,在广大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符合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参评学年内未受到大队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各科目考试无不及格现象。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30%。半军事化管理量化积分排名本中队前20%。

5.获“半军事化管理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者,等同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励。


第四章  评选比例及表彰办法

第十二条 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中队、先进区队、优秀寝室、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主要由学院航海类专业半军事化管理评优工作小组评选,每年评选一次。向学校学生工作部报备,经学校批准予以通报表彰。

半军事化管理突出贡献奖需由学院半军管办公室推荐,学院评审。“半军事化管理突出贡献奖”根据所申请的单位或个人事迹情况进行审核考察,若无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则当年不评选此奖项。对本奖项获得者予以颁发“半军事化管理突出贡献奖”荣誉证书和奖金,宣传报道其先进事迹。

1.“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中队”按照中队数的10%比例组织评颁发“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中队”奖状及奖品。

2.“半军事化管理先进区队”按照年级区队数的10%比例组织评选颁发“半军事化管理先进区队”奖状及奖品。

3.“半军事化管理优秀寝室”按照寝室数的3%比例组织评选,颁发“半军事化管理优秀寝室”奖状及奖品。

4.“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个人”按照学生总数的3%比例组织评选,颁发“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个人”荣誉证书、荣誉领章及奖品。荣获“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中队”的单位,按照中队学生总数的5%比例组织评选;荣获“半军事化管理先进区队”的单位,按照区队学生总数的8%比例组织评选。

6.“半军事化管理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半军事化管理学生干部总数的3%比例组织评选,颁发“半军事化管理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荣誉领章及奖品。荣获“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中队”的单位,按照中队半军事化管理学生干部总数的10%比例组织评选。

7.每学年的奖励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根据学院当年实际情况,具体明确。

第十三条 奖励经费由海运学院半军事化管理专项经费支出,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半军事化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