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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1-04 15:56:46  浏览:
 
附件1:

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单 位优秀指标单 位优秀指标水产学院10职业技术学院2食品科技学院5继续教育学院1农学院12体育与休闲学院5工程学院14图书馆9经管学院8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3信息学院12实验教学部6航海学院5科研机构2理学院11党群机关党委10外国语学院10行政机关党委16文学院6离退休干部党委1法学院4后勤党总支17政治与行政学院5校办产业党总支2中歌艺术学院14总 计190

 

 

 

 

 

 

 

 

 

 

 

注:1、党群机关党委:党委办公室(统战部、档案馆)、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保卫处)、发展规划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工会、团委等。

2、行政机关党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法规与质量管理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水生生物博物馆、学报编辑部、广东省海洋开发研究中心、湛江海洋高新科技园、海洋药物研究与开发重点实验室等。

3、科研机构:珍珠研究所、海洋经济研究所、南海海洋环境研究所等。

4、后勤党总支: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海滨校区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等。

5、产业总支:船舶公司、珍珠有限公司、网厂、一人有限公司等。

6、副处职以上领导干部报组织部考核,本表优秀指标不含副处以上干部。

 

 
附件2:

时间安排表

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负责单位备注1月4~6日单位(部门)传达通知精神;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传达到各单位(部门)每一位教职工各单位(部门)到人事处领取考评登记表1月6日前下发教职工年收入情况含艺术学院聘用人员财务处 1月7~12日组织述职与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形式、时间自定各单位(部门) 1月13~16日公示考核结果在本单位(部门)网页公示;张贴各单位(部门) 1月17日前将考核结果和考核汇总表(附件3)报人事处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报送各单位(部门)同时报送个人考核登记表另定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示、发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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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教职工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