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秘书岗位说明书
时间:2013-10-22 09:20:57 浏览:
岗位名称 | 教务秘书 |
岗位类别 | 管理岗 | 岗位等级 | 一级 |
岗位职责 | 1、热爱教育事业,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 2、敬业重教,认真高效,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3、熟悉校、院的各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了解教学规律; 4、协助教学副院长,教学副主任做好教务、学务和考务工作,接受教务处的业务指导,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 5、协助教学副院长,教学副主任做好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6、收集整理教学文件、资料,建立系列、完整的教学管理档案;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工作标准 |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树立服务意识,热情服务来访和办事的师生;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4、重大事情请示后及时处理,事情处理后有汇报有记录; 5、每年学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
聘用条件 |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达到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水平,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符合《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43号)的其它规定。 5、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设备,语言表达流畅,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心,对教务工作有一定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