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校学生(2020] 13号)文件要求,现对船舶与海运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船舶与海运学院全体参评学生若对申报材料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或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便于调查核实及反馈。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不得借机诽谤。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3日
联系人:齐昊13822586616
刘爽 18219475024
石建秋1332964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