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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广东海洋大学船舶与海运学院系(中心)主任、副主任岗位选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方园  时间:2024-06-12 14:55:01  浏览:

为充实本学院基层干部力量,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广海大党〔20235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参照科级干部管理的科级岗位选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敢于担当,群众公认,重视基层,注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进一步优化学校干部队伍结构,紧紧围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科级干部,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海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选任工作领导小组:

 长:邓朝晖

副组长贾宝柱齐昊

 员:李荣辉、袁剑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人员抽调纪律意识强、原则性强、素质高、作风正、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组成。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纪律。

、选任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选任岗位

1.航海系主任1副主任1

    2.轮机系主任1副主任1

    3.航运管理系主任1副主任1

   4.船舶与海洋工程系主任1副主任1

   5.船舶与海运学院实验训练中心主任1副主任1

6.船员培训中心主任1副主任1

(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一般应当已聘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应为我校的在编在岗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等次以上。

6.年龄要求: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8周岁,即19667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3周岁,即197171日以后出生,其中选择60周岁退休的已聘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女教师或女干部不超过58周岁,即196671日以后出生。

此外,还应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广海大党〔202352号)规定的其他相关任职条件。涉及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630日。

、选任主要程序

1.分析研判和动议。学院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岗位选任工作意见;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形成工作方案,并向组织部报送请示,组织部同意后启动选拔。

2.个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612日至613中午12:00。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教师根据公布的岗位,填报《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单位科系级岗位选任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后送学院党政办公室(地址:海滨校区实验楼205),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学院邮箱:hyxy@gdou.edu.cn

3.资格审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教师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形成资格审查报告,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统一进行公示。

4.民主推荐学院成立民主推荐工作组,负责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结果作为调整选任的重要参考。

民主推荐工作组如下:

 长:邓朝晖

副组长:贾宝柱、齐昊

 员:刘抒睿、杨捷、陈方园、张佳宁、黄荔、邓海漫

按照知情度、关联性和代表性原则确定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具体如下:

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所在系、中心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所在系、中心等人数较少的,即10人以下,则为全体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党支部书记。

会议推荐范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所在系、中心等全体在编在岗人员

民主推荐期间,需提供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名册供其参考。实际参加人员至少要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5.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综合民主推荐与平时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等情况,学院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6.组织考察。学院成立考察工作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主要包括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考察、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征求纪委部门意见、征求计生部门意见、廉政意见双签字、核查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等。

考察工作组如下:

 长:邓朝晖

副组长:贾宝柱、齐昊

 员:刘抒睿、杨捷、陈方园、张佳宁、黄荔、邓海漫

1)发布考察预告。

2)开展考察谈话和民主测评。考察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范围在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基础上,增加考察对象本人。考察组最后跟考察对象面谈。

3)征求纪委意见。就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书面征求学校纪委的意见。

4)征求计生意见。就考察对象的计生情况书面征求学校计生部门的意见。

5)廉政意见双签字。就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进行把关,就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签字。

6)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各考察工作组在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安排专人核查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

7.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学院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8.任前公示。公示拟任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部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及时将选任结果报学校组织部备案,由学校党委统一发文任职。

10.宣布任职。学校党委统一发文任职后,学院党委开展任职谈话,宣布任职决定,做好工作交接。

五、其它事项

(一)咨询电话

邓朝晖239602313828286892

(二)监督举报电话

齐昊:239610813822586616

邮箱:hyxy@gdou.edu.cn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船舶与海运学院委员会

                                                                                         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