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学生〔2022〕34号)和《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9〕53号)文件要求,现对船舶与海运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或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便于调查核实及反馈。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不得借机诽谤。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齐昊 13822586616
刘爽 18219475024
李祖杰 15083341421
2023年11月9日
船舶与海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