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要求,经教师个人申请、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我院教师主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6日
联系人:王喜(0759-2382006)
附件: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审结果
船舶与海运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