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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与技术方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李赛男  时间:2023-05-31 11:54:11  浏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文件精神和《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校研究生〔20231号)的规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海洋科学学科海洋工程与技术方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线下(现场)考试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由船舶与海运学院组织实施,相应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选拔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

(二)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明,按照党和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三)回避制度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察工作人员。

二、组织管理

成立由学科带头人,船舶与海运学院、海洋工程与能源动力学院主要负责人,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建设委员会委员等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方向博士研究生选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海洋工程与技术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潘新祥

副组长:贾宝柱、张懿、邓伟

  员:袁剑平、师文庆、李荣辉、尹建川、刘洺辛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

各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资格审查小组:贾宝柱、袁剑平、李赛男

综合考核小组:参考学院复试方案名单随机产生

招生监督小组:张懿、邓伟、尹霞、齐昊

三、招生考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海洋科学学科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海洋与气象学院公开信息(网页链接:https://hyqx.gdou.edu.cn/info/1075/3824.htm )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日程安排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海洋科学导论》

考试时间:20236714:00-16:00时。

考试地点:湖光校区海科楼107

考试方式:线下考试,由海洋科学学科统一组织;

同等学历加试:

《海洋污染防控技术》:65日下午2:30-3:30

《海洋信息系统》:65日下午3:50-4:50

考试地点:霞山校区船海工程楼309

考试方式:线下考试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考核时间:6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8:00

考核地点:霞山校区船海工程楼309

考核方式:线下测试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学生的思想素质、科研创新能力、专业素质与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其中,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监督小组负责考核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评分部分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三个部分,总分100分,60分合格。其中:

1.专业课笔试科目《海洋科学导论》(满分100分,权重30%)主要考察考生对海洋科学领域专业理论、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外加试《海洋污染防控技术》、《海洋信息系统》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单科满分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一门不合格者(分数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权重20%,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包括英语口语交流和专业文献现场口译(英译汉)等两个部分,其中英语口语交流占比40%,文献口译占比60%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权重50%,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内容。

每位考生需进行15分钟的PPT讲解。学科面试专家组进行10-15分钟的提问。PPT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发展趋势概况、本人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设想等(请回避报考导师信息)。

四、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含笔试、面试)均采用现场考试方式进行,考生需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特别提醒:考生须下载《诚信承诺书》,签名后将扫描件于62日下午17点前发送到邮箱:jiawen-li@gdou.edu.cn,逾期未提交《诚信承诺书》,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一)专业课笔试

《海洋科学导论》笔试将由海洋科学学科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请参加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海洋污染防控技术》、《海洋信息系统》课程将由本方向单独组织,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为60分钟,采用现场考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学院招生秘书会提前一天联系考生进行模拟演练,测试通讯和考试环境。加试成绩不计入专业素质笔试总分,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2023年博士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68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8:00

考核地点:霞山校区船海工程楼309

考核方式:线下面试

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测试及面试情况,现场独立给出各环节分数,由小组秘书在招生监督小组成员监督下进行总分统计,并现场给出最后成绩及排名情况。

小组秘书负责记录综合考核问题及回答情况,填写综合考核相关表格,由组合考核组长审核签字后与小组成员评分表、考生成绩汇总表等一起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五、拟录取

(一)按照专业素质笔试成绩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出综合考核成绩。

(二)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指标内按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海洋科学学科招收定向就业生不超过当年招生名额的20%≦2人)。录取时各方向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调整。

)拟录取名单内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海洋科学学科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意向者方可拟录取。若考生与导师不能达成一致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情况由学科决定是否组织二次录取。

)综合考核小组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能力素质进行测评,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平均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若拟录取考生的体格检查或调档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将在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补充。

)拟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最终确定是否被录取。对被录取的考生名册由省考试院盖章,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笔试成绩(包括加试课程)任何一门课成绩低于60分;

3.总成绩低于60分;

4.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

5.考生在报名、考试选拔中弄虚作假(如材料虚假、考试作弊等);

6.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等其他规定。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体检

拟录取完成后,考生自行至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以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及时反馈至各海洋科学招生学院。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医院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一)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二)凡涉及报考、录取等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以及广东海洋大学相关规定为准。

本方案由海洋工程与技术方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我校研究生院等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八、招生咨询电话:0759-2383381 李老师

                                                                              船舶与海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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