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校教务〔2023〕28号)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我院申报的7个一般项目和一个重点项目评审和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详见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审结果)。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提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
联系人:王文凯(0759-2382006)
附件: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审结果
船舶与海运学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