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广海大党〔2020〕84号)等文件的精神与要求,立足学院实际,特制定船舶与海运学院航运管理系主任岗位干部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及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第二十六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重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科系级干部队伍,确保党的教育事业后继有人,确保特色鲜明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快速有力推进。
二、 组织领导
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党委成立航运管理系主任岗位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懿、贾宝柱
副组长:齐昊、李荣辉
成 员:王立军、胡森林、杨捷
三、系级干部选拔工作
(一)选拔基本条件
立足学院实际,选拔条件和资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广海大党〔2020〕84号)。
(二)系主任选拔资格条件
1.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 一般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提任科级干部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6周岁以下,女性在51周岁以下,其中选择60周岁退休的已聘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女教师在56周岁以下;续任干部男性在58周岁以下,女性在53周岁以下,其中选择60周岁退休的已聘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女教师在58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范围
船舶与海运学院航运管理系
(四)选拔程序
1. 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10月8日~9日,9日下午5:00截止。个人报名仅作为岗位意向参考,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把握。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老师,报名时提供纸质和电子报名表,同时提供个人现岗述职报告及个人照片或生活照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交学院党政办公室(海滨校区实验楼205室)杨捷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yxy@gdou.edu.cn。
(2)资格审查。10月10日,由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岗人员的相应资格进行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2.民主推荐
10月11日~12日,民主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谈话调研推荐本岗位可推荐1~3名人选。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先前分析研判、干部平时表现、人选条件、岗位要求、人岗相适、班子结构、工作需要等情况。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任的重要参考。
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系中心正副主任、航运管理系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以上人员。
会议推荐范围:航运管理系全体教师。
3.确定考察对象
10月13日~16日,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条件,综合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由学院党委集体研究,按1:1或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1)10月17日至21日,发布考察预告,预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由学院选拔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谈话形式进行。
(2)考察谈话和民主测评范围。
考察谈话范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系中心正副主任,航运管理系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以上教师、所在支部书记、党政办主任、组织员等。
民主测评范围:学院领导班子、各系中心正副主任,所在系全体人员、组织员,正科级辅导员。
(3)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和“双签字”规定。按有关规定对拟推荐人员,严格做好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严格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有关规定。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推荐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提交学院会议讨论。
5.推荐拟任人选
学院党委按选拔原则和要求,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纪律要求
1.严禁拉票贿选行为。不准在组织考察中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形式搞拉票活动。
2.参与决策的领导、有关工作人员和考察组成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严守党委议事规程的纪律要求。
3.严格遵守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个人报名表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船舶与海运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