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21〕34号)和《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校研究生〔2020〕7号)等文件精神, 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就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评审结果,拟推荐以下同学报送到学校研究生院。现对拟推荐同学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7日-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人:李老师,0759-2383381 297274883@qq.com。
海运学院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