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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航海类专业半军事化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抒睿  时间:2021-10-09 16:16:35  浏览:

2019级、2020级航海类专业各中队:

依据《广东海洋大学航海类专业学生半军事化管理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校〔202150号)《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9〕53号)等有关规定,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半军事化管理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航海类专业学生积极进取,创先争优,全面提升半军事化管理整体工作水平,学院将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航海类专业半军事化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半军事化管理评优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大队领导、航海类专业辅导员以及班主任代表组成。评优小组全面负责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审工作,半军事化管理办公室负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2019级、2020级航海类专业学生及学生组织;航海类专业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依照《广东海洋大学航海类专业学生半军事化管理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校〔202150号)具体条款执行。

奖励名额

(一)半军事化管理突出贡献奖:1

(二)半军事化管理先进区队:2个

(三)半军事化管理优秀寝室(宿舍长):3个

(四)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个人:5名

(五)半军事化管理优秀学生干部5名

评选程序

中队推荐、大队复核、学院评优小组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备案并进行表彰。

(一)突出贡献奖学院半军管办公室推荐,报送学院评优工作小组评选

(二)先进区队各年级中队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区队需填写先进区队评审(附件1),经中队初步推荐结果公示没异议后,10月15日前报送至学院半军管办公室

(三)优秀寝室各年级区队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宿舍如实细致填写《优秀寝室评审表》(附件2),各中队、区队自行开展评选工作,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10月15日前报送至学院半军管办公室。

(四)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干部各年级中队限报3名候选人;自管会、国旗班限报1人。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要如实细致填写《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附件3),各中队、区队自行开展评选工作,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10月15日前报送至学院半军管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中队要按照实际情况择优推荐,认真严肃开展评选工作。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程序考察,所有提交材料及其内容要求真实、客观,在推荐过程中充分倾听同学们的意见建议。

2.严肃推报,公平公开。各中队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评选过程严禁任何舞弊行为,若出现上报不实信息、拉关系打招呼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表彰资格。

3.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各中队、自管会做好全体同学宣传引导,运用学院网页、微信、APP等新媒体平台对评选对象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学院全体同学汲取榜样力量,有效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为建设一支胸怀理想、心系同学、品学兼优、作风扎实的半军事化管理学生工作队伍提供指引。

4.认真细致,按时报送。各中队要认真细致填写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含可编辑Word/Excel文件)命名为“XX中队+半军管评优材料”,发送至邮箱:543717137@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实验楼201评审表按照名单顺序排列好)。材料要求齐全、严谨、清晰,且电子版与纸质版须严格一致。逾期不报者将视作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附件1:《先进区队评审

附件2:《优秀寝室评审表》

附件3:《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海运学院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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