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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学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者:胡森林  时间:2020-09-08 17:20:47  浏览:

海运学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进行任职考核的通知》(广海大党〔202094号)要求,结合海运学院实际,特制定《海运学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突出考核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实际成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二、工作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客观全面、简便有效原则;依法依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成立海运学院2020年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张懿、贾宝柱

副组长:范少勇

成员:杨捷、郑连兴、孙珽、李健龙、刘宇然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等工作。日常事务由杨捷负责协调,详细安排见附件1《海运学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任职考核工作日程表》。

四、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共14人:王立军、马文耀、余培文、安连彤、李荣辉、高开仙、董海会、邱其清、刘新亮、袁建斌、胡森林、王文凯、刘抒睿、江涛。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在试用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考核对象所担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

六、考核程序

1.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学院党委根据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组建考察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程序,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的步骤、内容、方法与纪律等,于9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2.个人总结。考核对象结合个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对本人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表现,以及主要缺点与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述职报告(2000字以内),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

3.公示述职报告。考核对象述职报告由学院党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个别谈话与民主测评。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对考核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

5.征求纪检与计生部门意见。学院党委就考核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及计划生育方面的情况,征求学校纪委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意见。

6.讨论提出考核结果意见。学院党委根据考核对象的个人述职报告、试用期满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情况,以及群众和有关部门反映或反馈的相关情况等,结合考核对象日常表现进行综合分析,讨论提出考核结果意见,于922日前将考核结果意见报党委组织部。

七、考核纪律与监督

1.开展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参加考核工作的全体人员应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坚持党性,出于公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测评干部。

2.考核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相应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考核期间,学院党委设置专门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大干部群众也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信(提倡实名)与来访等方式直接向学院党委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凭有据,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杨捷13617085115,邮箱104713528@qq.com

3.对于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海运学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任职考核工作日程表

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附件3:广东海洋大学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海运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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