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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学院教师教辅岗位数及岗位要求

时间:2008-07-01 08:26:14  浏览:

职数

教师

岗位

38

教学科研人员岗位

3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能胜任所报岗位工作;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上一年度考核必须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

辅导员

岗位

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能胜任所报岗位工作;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上一年度考核必须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

教辅

人员

岗位

11

船员培训中心岗位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能胜任所报岗位工作;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上一年度考核必须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

航海技能训练中心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能胜任所报岗位工作;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上一年度考核必须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

实验员

岗位

7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能胜任所报岗位工作;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上一年度考核必须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