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职务聘任签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9-25 08:07:12 浏览: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人事〔2009〕38号 关于做好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职务聘任签约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吴惠敏等145名管理人员聘任的通知》(校〔2008〕31号)及《关于聘任教师教辅等有关人员的通知》(校人事〔2009〕25号)文件精神,凡已受聘的我校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均须签订《广东海洋大学聘任合同》(样本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聘任合同,是职务聘任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公开、公平、协商的原则,按时做好签约工作。合同文本的格式请在校园网人事处主页的“通知公告”中下载或在下载专区的“人事管理”项目中下载。 二、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工作实际、岗位职责、年度考核要求,确定受聘人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合同文本应简明扼要,表述清楚。 三、本合同的始聘日期原则上为2009年1月1日,聘期两年。对于两年内即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终聘日期不超过规定退休年月;对于在试用期或初期阶段内的新来人员暂时不签订聘用合同,以服务合同为准。 四、根据工作安排,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至2009年10月16日止完成聘任合同签订和聘书发放工作。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聘任合同(样本)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人事 职务聘任 签约 通知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 2009年9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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