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学院2012年科(系)级干部换届
和辅导员行政职务晋升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2012年科级以上干部换届的通知》及《2012年科(系)级干部换届和辅导员行政职务晋升工作方案》,制定航海学院2012年科(系)级干部换届和辅导员行政职务晋升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航海学院成立科(系)级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崔照明
副组长:毕修颖
成 员:汪周毅、邓礼标、卓永强
二、科(系)级干部换届工作
(一)换届范围
航海学院科(系、中心)级的岗位均纳入干部换届范围。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科、系或中心 | 正职 | 副职 | 七级 | 八级 | 备 注 |
航海系 | 1 | 1 | | | 系副主任去年6月已作安排 |
轮机系 | 1 | 1 | | | |
实验教学中心 | 1 | 1 | | | 中心副主任去年6月已作安排 |
航海技能训练中心 | | 1 | | | |
船员培训中心(管理岗) | | 1 | 七级1 八级1 (含船培1人) | |
办公室(管理岗) | 1 七职 | 1 八职 |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任职条件和资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和《2012年科(系)级干部换届和辅导员行政职务晋升工作方案》执行。
(三)基本程序
1、个人报名:参加竞岗的干部应填报《2012年科(系)级干部换届报名表》,并提交一份现职岗位的任期述职报告和个人照片或生活照,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报名表和电子文档均报送学校换届办公室(主校区行政楼521,邮箱zzb@gdou.edu.cn)和航海学院办公室(霞山校区轮机楼301,邮箱hhxy@gdou.edu.cn)。
2、资格审查:学院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学校干部聘任条件对所有报名竞岗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公示,同时报送学校换届办公室和反馈给竞岗人员原所在二级党组织。
3、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在全院教职工范围内按1∶1~3的比例进行会议推荐,在学院副高及以上职称、副科以上干部范围内按1∶1~3的比例进行谈话推荐。推荐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换届办公室(纸质和电子)。
4、确定考察对象:学院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单位岗位考察对象,同时将考察对象名单报送学校换届办公室(纸质和电子)。
5、组织考察:由学院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换届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派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航海学院各系正(副)主任人选在所在系全体教职工、学院领导班子范围内考察;中心正(副)主任人选在本中心全体教职工和学院科级以上干部范围内考察;办公室正(副)主任及七(八)级管理岗人选在学院副高以上职称、副科以上干部范围内考察。进入学校其他单位(部门)科级岗位考察对象的本学院干部在学院副高以上职称、副科以上干部范围内进行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察报告材料报送学校换届办公室(纸质和电子)。
6、推荐拟任人选:学院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科(系)级岗位的设置情况,遵循全面统筹、整体把握、人岗相适、用人所长的原则,推荐航海学院科(系)级干部拟任人选。
7、航海学院科(系)级干部拟任人选上报学校换届工作办公室(纸质和电子)。
(四)时间安排
1、11月7日,学院负责将学校关于科(系)级干部换届的相关文件下发到全院教职工。
2、11月8日航海学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系)级干部换届工作培训会。
3、11月9日制定航海学院2012年科(系)级干部换届工作方案。
4、11月10日召开全院教职工会议,对2012年科(系)级干部换届工作进行动员,宣讲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
5、11月13~14日,学院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接受个人报名。
6、11月16~17日,学院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接受个人志愿调整,同时对资格进行审查。
7、11月19~23日,召开全院教职工会议和组织个人谈话进行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并公示。
8、11月26~30日,学院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三、辅导员行政职务晋升工作
(一)晋升范围和条件
辅导员行政职务晋升范围和条件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和《2012年科(系)级干部换届和辅导员行政职务晋升工作方案》执行。
(二)晋升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13~14日,辅导员个人填写《广东海洋大学辅导员申请晋升行政职务报名表》,经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后,汇总送学生工作部。
2、11月19~22日为民主推荐阶段,分两个层面进行:
(1)申请晋升行政职务的辅导员人选在航海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副科以上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学院办公室全体人员范围内进行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
(2)在申请晋升行政职务的辅导员分管的所有学生班级中,每班随机抽取10名学生召开会议,由申请晋升人员在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后进行会议推荐。
以上两个层面的推荐情况分别汇总送学生工作部。
3、11月26~30日,学院党委根据学校换届办公室会同学生工作部制定的《考察方案》组织考察,考察报告材料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纪律要求
(一)严禁拉票贿选行为。不准在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中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形式搞拉票活动。
(二)参与决策的领导、有关工作人员和考察组成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严守党委议事规程的纪律要求。
(三)严格遵守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航 海 学 院
2012年11月9日